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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5]常住居民I
金鑫(香港) 发表于 2015-12-14 22:31 可以兼職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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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毅(UK) 发表于 2015-12-3 10:06 工作地点在哪?
laomigadanzi 发表于 2015-12-12 09:27 离你发帖两个月了,还要人吗?是发简历到这个邮箱吗?zhangqian@xhd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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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1]初来乍到
张倩(英国)(2级持证会员) 发表于 2015-12-14 22:34 是的,注明来自海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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